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1-3-26 16:29:20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文件
城培教字[2009]08号
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努力培养一大批房地产营销行业优秀的人才队伍,提高房地产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本培训项目已在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社会培训、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的原则进行。 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级别 全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分为营销员、营销经理两个级别。
二、申报条件 营销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中专或同等学历本专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可直接申报;
(2)中专或同等学历非本专业,需在本行业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报。
营销经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直接申报;
(2)专科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直接申报;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可以申报。同时必须从事管理工作;
(3)高中、中专、技校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可直接申报;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以申报;同时必须从事管理工作。
三、培训对象 (1)各房产公司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房产从业人员; (2)房屋中介行业从业人员; (3)广大有志投身房地产营销行业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和教材 严格按照全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指定的最新权威教材,以《房地产营销基础》、《房地产营销策划》和《团队执行力》为重点进行学习,其中《房地产营销基础》由刘洪玉担任顾问;《房地产营销策划》由顾云昌担任顾问;组织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证书。
五、证书 证书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备案登记,联网公布,全国房地产行业通行。
六、方法与步骤 严格按照建教协[2007]25号文件和全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大纲进行培训,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面授期间将按考试大纲重点进行辅导。
七、培训时间与地点
八、费用 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岗位证书: 培训费800元,教材费 90 共计890元/人; 全国房地产营销经理岗位证书:培训费1200元,教材费用115元,共计1315元/人。
九、报名电话及方式 苏州地区联系人: 李老师 0512-67546286 13338004108
请各有关单位、房产公司、房管局、房产协会、房产中介公司等积极组织报名。
十、其他 1、报到时带2张1寸免冠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带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3、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复印有效,特殊情况收不到通知,或有不详之处请用电话咨询。



以上信息来自苏州职业培训网(http://www.szzyp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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